眼科光学和仪器 光学助视器
Ophthalmic optics and instruments-Optical devices for enhancing low vision
国家标准计划《眼科光学和仪器 光学助视器》由SAC/TC103/SC1(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技术委员会)归口上报及执行,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。拟实施日期:发布后36个月正式实施。
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。
征求意见稿
征求意见稿
征求意见稿.pdf
编制说明
编制说明.pdf
基础信息
标准性质
强制性国家标准
计划号
20260045-Q-464
标准类别
产品
制修订
修订
全部代替标准
GB 23719-2009
组织起草部门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采标情况
本标准 修改采用 ISO 国际标准:ISO 15253:2021。
采标中文名称 : 眼科光学和仪器 光学助视器
起草单位
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