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科器械 吻合器 第2部分:基本要求
Surgical instruments Part2:General Requirements
国家标准计划《外科器械  吻合器  第2部分:基本要求》由SAC/TC94(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)归口上报及执行,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。

  主要起草单位 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、等

征求意见稿
标准草案 标准草案.pdf   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.pdf  

基础信息
标准性质 推荐性国家标准 标准类别 基础
制修订 制定  
归口单位 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主管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采标情况
  本标准 修改采用 ISO 国际标准:ISO 6335-2:2026。
  采标中文名称 : 外科器械 吻合器 第2部分:基本要求

起草单位
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、等

目的意义
“外科吻合器”产品已在临床应用几十年,目前已起草并公布了5份专用产品标准,随着临床技术以及制造技术的快速发展,吻合器目前已出现了十几种不同用途、不同结构形式的专用产品,并应用在更多类型的临床手术中,同时由于患者和产品使用率的增加,截止2024年,中国吻合器年使用量超过400万支,涉及手术患者超过百万人,吻合器作为型号多、应用广的一款医疗器械,规范产品研发、生产和流通的一般要求,有利于提升吻合器行业的规范性,降低吻合器产品的风险性。尤其是国家近几年推出的一系列“医疗器械集中采购”对吻合器产品影响重大,在吻合器价格大幅下降的时候,我们迫切需要通过行业规范保证产品的基本安全,因此,基本要求的制定非常重要。 基本要求的统一,有利于行业发展标准化;有利于对未来各种创新吻合器提供技术要求基础;有利于规范各专用吻合器行业标准的制修订。 本文件拟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国家标准。

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
本文件为通用性标准,目的是促进对吻合器描述的一致性,提升吻合器行业设计和生产的规范性,降低吻合器产品的风险性。 本标准适用于一次性使用吻合器和重复性使用吻合器。 本标准不适用于血管专用吻合器、心脏瓣膜吻(缝)合器、包皮吻合器、荷包缝合器或其他不含吻合钉的吻合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