浅表组织超声治疗设备
Ultrasonic Therapy Equipment for Superficial Tissue
行业标准计划《浅表组织超声治疗设备(第1号修改单)》由SAC/TC10/SC2(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分技术委员会)归口上报及执行,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。 拟实施日期: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。
主要起草单位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。
征求意见稿
征求意见稿
征求意见稿.pdf
编制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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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信息
标准性质
强制性行业标准
标准号
YY 0830-2011
标准类别
产品标准
归口单位
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分技术委员会
起草单位
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