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0部分: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
Ophthalmic optics - Intraocular Lenses - Part 10:Phakic intraocular lenses
行业标准计划《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0部分: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》由SAC/TC103/SC1(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)归口上报及执行,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。拟实施日期: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。
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。
征求意见稿
征求意见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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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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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信息
标准性质
推荐性行业标准
项目号
N2025071-T-hz
标准类别
产品标准
制修订
修订
全部代替标准
YY 0290.10-2009
归口单位
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
采标情况
本标准 修改采用 ISO 国际标准:ISO 11979-10:2018。
采标中文名称 : 眼科植入物 人工晶状体 第10部分: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的临床研究
起草单位
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