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0部分: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
Ophthalmic optics - Intraocular Lenses - Part 10:Phakic intraocular lenses
  行业标准计划《眼科光学 人工晶状体 第10部分: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》由SAC/TC103/SC1(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)归口上报及执行,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。拟实施日期: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。

  主要起草单位 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。

征求意见稿
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.pdf   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.pdf  

基础信息
标准性质 推荐性行业标准 项目号 N2025071-T-hz
标准类别 产品标准 制修订 修订
全部代替标准 YY 0290.10-2009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
采标情况
  本标准 修改采用 ISO 国际标准:ISO 11979-10:2018。
  采标中文名称 : 眼科植入物 人工晶状体 第10部分: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的临床研究

起草单位
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