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装备运维服务 第1部分:通用要求
Medical equipm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ervice Part 1: General requirements
国家标准计划《医疗装备运维服务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由SAC/SWG26(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组)归口上报及执行,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。拟实施日期: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。
主要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。
征求意见稿
征求意见稿
征求意见稿.pdf
编制说明
编制说明.pdf
基础信息
标准性质
推荐性国家标准
计划号
20240875-T-469
标准类别
基础
制修订
制定
归口单位
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组
执行单位
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组
主管部门
国家标准委
起草单位
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