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装备运维服务 第1部分:通用要求
Medical equipm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ervice Part 1: General requirements
  国家标准计划《医疗装备运维服务 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由SAC/SWG26(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组)归口上报及执行,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。拟实施日期: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。

  主要起草单位 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。

征求意见稿
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.pdf   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.pdf  

基础信息
标准性质 推荐性国家标准 计划号 20240875-T-469
标准类别 基础 制修订 制定
归口单位 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组 执行单位 全国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组
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

起草单位
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