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自动生化分析仪
Automatic Chemistry Analyzer
  国家标准计划《全自动生化分析仪》由SAC/TC136(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)归口上报及执行,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。

  主要起草单位 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(北京市医用生物防护装备检验研究中心。

征求意见稿
标准草案 标准草案.pdf   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.pdf  

基础信息
标准性质 推荐性国家标准 标准类别 产品
制修订 制定  
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主管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
起草单位
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(北京市医用生物防护装备检验研究中心

目的意义
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作为最常用的检测设备,无论是在医疗领域、检验检疫、科研院所、药物浓度监测、环境检测、食品检测、动物检测等均广泛使用,统一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国家标准,确保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性能、准确性、可靠性等达到一定的标准要求,能够保障该类仪器在诊断分析等领域使用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,保护患者和使用者的健康。 制定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国家标准,除了上述作用外,还具有诸多重要意义。其能促使生产企业持续改进并优化产品,进而提升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。这有利于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中更具竞争力,推动我国相关产业国际地位的提高。同时,能为准确的医学检验和诊断提供坚实保障,助力疾病的及时发现与治疗。还可推动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,促进整个行业技术进步。能让医疗机构和患者获得性能可靠、质量有保障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。并且为相关部门的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,利于规范市场秩序。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医疗市场的不断发展,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功能和性能也在不断提升。在原有行业标准YY/T 0654-2017基础上,制定标准可以及时反映这些变化,确保标准与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保持同步。

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
本文件规定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分类、要求、标识、标签和使用说明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,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。本文件适用于基于紫外-可见分光光度计法对样品进行定量分析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(以下简称“分析仪”)。 技术内容:在YY/T 0654-2017《全自动生化分析仪》的基础上进行修订, 1、拟增加清洗站的清洗效率; 2、试剂针的携带污染率指标; 3、修订原标准中样品携带污染率指标宽松问题; 4、修订携带污染率方法灵敏度不高问题; 5、拟增加能够反映自动化、智能化、高通量、快速检测以及与信息技术结合部分的内容。 6、线性吸光度最大值改为3.0 7、增加临床项目的准确度、线性。 8、调整附录B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