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范围:本标准规定了聚酯类微球的要求及试验方法等,聚酯包括以乙交酯、丙交酯、ε-己内酯、对-二氧环己酮(PDO)、酸酐、碳酸酯等为主要单体的均聚物、共聚物或共混物,如聚乙交酯(PGA)、聚乳酸(PLA)、乙交酯-丙交酯共聚物(PLGA)、聚己内酯(PCL)和聚对二氧环己酮(PPDO)和等,以及以脂肪族聚酯为主要结构的共聚物,如聚乙二醇-聚乳酸(PEG-PLA)和聚羟基脂肪酸酯(PHAs)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制备整形外科医疗器械产品的原料聚酯类微球。
主要技术内容:包括外观、粒径及粒径分布、鉴别、特性黏度、单体残留、溶剂残留、干燥失重、炽灼残渣、催化剂残留量、重金属总量、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、乳化剂残留、微生物限度、细菌内毒素、无菌、环氧乙烷残留、生物学评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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